失业人员可获培训费全额补贴
发布日期:2012-03-22 00:00:00 点击量:376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我市失业人员通过适应性培训,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就业的,将给予培训费全额补贴,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根据《深圳市失业人员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办法》,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培训目标与就业岗位相适应,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与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职业水平相适应的一种岗位能力培训。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取得岗位适应性培训合格证书并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应于20个工作日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合格证书,向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适应性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