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税局五项便民举措
发布日期:2012-12-06 00:00:00 点击量:2783
市地税局为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从11月30日起推出5项便民举措,大幅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提高税收优惠的办理效率:
一是大幅精简税收优惠审批事项。该局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审批、认定等事项,最大限度地转为备案,共将由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备案管理方式,共涉及35项税收优惠业务。
二是大幅精简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全部160个备案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办结,不再向管理科流转,取消了备案事项的前置调查环节,办理效率平均提高2倍以上。其中:将32个事项调整为前台即办事项,128项调整为办税服务厅限时7个工作日办结。
三是精简附送资料。该局在去年精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财务报表等附送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了30个事项共计55项资料报送要求。对于由相关政府部门事先确定优惠资格的10个事项,由税务部门事先在系统中录入具有优惠资格的纳税人名单,名单内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并相应取消了资格证书等资料报送要求。
四是个人房产三级市场税收减免事项推行免填单制度。个人纳税人因离婚、法定继承、赠与、夫妻房产更名、转让5年以上住房、拆迁等税收减免事项时,实行免填单制度,纳税人无需事前填写申请表格,而是由税务部门在受理时录入完成后打印相关申请表单,交由纳税人签字确认。
五是拓展了网上预申请功能。对于税收优惠审批事项,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申请,在网上录入相关信息,在税务机关预受理之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下载:深圳地税局35项税收优惠业务等资料
1、35项税收优惠业务;2、即办事项清单;3、取消报送要求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