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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深圳市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启动多项创新 高技能人才实行单列选拔
发布日期:2012-09-06 00:00:00 点击量:2848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启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最新发布实施的有关管理办法选拔推荐,有多项创新举措,高技能人才将单列选拔,要求占选拔总额的10%。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已经选拔产生了287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未来5年,享受我市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将依据今年5月由市委市政府最新发布实施的《深圳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进行。新办法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了必要的调整:一是体现了对我市重点新兴产业的政策倾斜,二是进一步完善评审程序,三是提高人选名额,从原来每两年选拔50名提高到60名。

  新办法明确了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局级及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或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参加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

  在评审环节上,将采用“分组同类竞争”方式,以专业技术人才核心能力和社会贡献为选拔依据,通过分类选拔、细化评价标准等措施,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回归”本业,减少人人做项目、搞科研、弄论文的不正常现象,真正从各个行业中选拔出能力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如在教育行业试点改革分类选拔方式,按照“优秀管理专家”和“优秀教师”两类进行选拔;在医疗卫生行业试点依据直接服务患者、医疗技术水平和带领学科团队整体提升医疗技术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把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集中竞争,力争在教育行业中把从事教学的优秀老师选拔出来,在医疗卫生行业把一线看病的优秀医生选拔出来,在企业中把技术高超、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

  新办法规定,高技能人才按照选拔总额的10%单列选拔。同时在推荐环节上,规定技能人才不占推荐指标,各单位除推荐技术人才以外,可另推荐1名高技能人才。

  2012年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基层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企业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推荐,也可通过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局推荐。受理地点为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室。申报条件、程序、下载表格以及其他要求请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查阅《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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