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1 00:00:00 点击量:3227
来源: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们对《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了修改,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