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组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1 00:00:00 点击量:1728
市中小企业服务署,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电子信息行业协(学)会、电子信息企业:
为充分展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最新发展成就、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信息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4月在深圳市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为做好博览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4月8日至10日。
(二)地点: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二、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三、博览会概况
(一)规模:102500平方米。
(二)名称:“第四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po 2016;英文简写:CITE 2016)。
(三)目标定位:力争办成“行业领先、亚洲第一、世界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年度盛会。
(四)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itexpo.org。
四、专业特色
瞄准“互联网+”、大数据、中国制造2025、智慧新生活等新兴应用,展示电子信息全产业链。包括:移动智能终端、智能电视、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3D打印、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网络设备、软件、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可穿戴设备、北斗应用、智慧家庭、智慧城市、新型显示(LCD、OLED、触摸屏)、LED、集成电路、高端元器件、特种元器件、锂电新能源、电子仪器与设备等。
五、同期活动
博览会期间举办1场主论坛、若干场分论坛,以及一系列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主论坛即中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分论坛即针对电子信息产业细分领域的市场、技术和产品等趋势进行研讨;针对国内外产业热点,重点策划系列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
六、工作要求
为办好此次国家级的电子信息博览会,市政府已决定从2015年开始把该博览会纳入市年度展会财政预算和支持范围。我市有关单位应借助博览会在我市举办的机会,全面推广我市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成果和优秀品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博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一)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要积极组织本地区电子信息企业按照专业参展、参观,同时参照市的做法,争取将该博览会纳入区年度展会财政预算和支持范围,共同支持博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二)为支持深圳企业开拓市场,积极配合博览会组委会做好招组展、专题活动等工作,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和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建议为:各区补贴展位费用50%,市中小服务署展位费用补贴50%。请参照此建议结合实际来确定具体补贴标准,实际补贴展位补贴费用由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统一收集资料申报,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直接拨付参展企业。
(三)请我市各有关学(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宣传动员,积极配合博览会组委会做好招展、专题活动等工作。
(四)请我市各有关企业结合自身市场推广工作的计划安排,结合博览会的专业专区设置,积极参与到博览会中。
(五)博览会具体参展事宜请与承办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任翔,电话:0755-88102984,邮箱:renxiang@szjmxxw.gov.cn。
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 :
联系人:薛志坚,电话:0755-86149686、13713525955,邮箱:1075367146@qq.com;
联系人:卢锦,电话:0755-86149073、13421837804,邮箱:lujin@chinafpd.net;
联系人:高德峰,电话:0755-86149082、13554862203,邮箱:jacky@chinafpd.net;
传真:0755-82968771。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