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受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00:00:00 点击量:20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5〕2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品牌培育工作,我委决定对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延长受理时间并新增其他优势产业相关项目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受理时间的申报项目范围。
我委将对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海洋、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优势产业的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延长受理时间。
二、新增受理项目。
除以上产业以外,我委将新增其它优势产业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受理事项。
三、受理时间。
以上延长受理时间及新增项目的受理时间为网上统一受理时间:
2015年7月3日至7月14日晚上12:00;
窗口受理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16日下午5:45。
四、申报要求。
具体受理要求见《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申请指南》(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申请指南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