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宝安区2014年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装备行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6 00:00:00 点击量:3878
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引导支持我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实施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加快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现将申报宝安区2014年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可穿戴设备、机器人、智能装备领域)。
二、项目所属领域
(一)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和相关辅助设备;新型传感器、伺服控制、精密制造核心部件等关键基础部件及系统;智能电子制造、自动化物流、新能源汽车制造成套设备及智能化成型和3D打印设备。
(二)服务机器人围绕家政服务、外科手术、健康照护、特种检测等应用领域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医疗健康机器人以及针对危险场合和特殊行业应用需求的特种服务机器人。
(三)可穿戴设备围绕信息娱乐与社交分享、医疗与健康监测、运动健身、军用与特种用途等应用领域的新型可穿戴设备产品及关键零部件。
(四)智能检测仪器围绕生命健康、环保、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的智能生命信息检测、生态环境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用于研制专业领域特种材料的高端物理测试仪器设备。
(五)大数据与云计算1、大数据采集和融合技术、大数据分布式处理架构、资源动态管理技术、内存和闪存计算技术、大数据组织与存储技术等,高速大数据采集设备、大数据计算存储一体机等产品装备。
2、以IaaS、PaaS和SaaS等服务为重点的云平台,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金融、教育卫生、社会民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开展的云计算应用与服务。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符合第二点所要求的技术领域;
3、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申请单位以往承担的区科技计划项目到期应评估验收的项目已通过评估验收;
5、在安全生产、环保、消防、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接受处罚并整改完毕未满2年的;
6、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正接受调查的情形。
(二)有关事项
1、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区财政资金资助,已获得过相关区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请单位已获得2014年度宝安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或科技孵化项目资助的,不再安排资助;
3、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项目投入50%、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
四、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登录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www.bast.gov.cn),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
2、按申请书附件清单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11月25日至12月5日
2、网上申报成功后,企业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到区行 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相关材料均要求提供标准A4纸规格中文书写文件,并且与目录相符。相关证件存复印件验原件,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务必清晰、完整。申请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
3、区行政服务大厅现推行网上预约取号接收材料,申请人到窗口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可先登录http://www.baoc.baoan.gov.cn/进行网上预约取号(预约项目请选“产业资金”),再到服务大厅提交材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4、书面材料受理时间:11月26日至12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5、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六、业务咨询
窗口咨询电话:区政务办88886789、27660010
监督评估科29998348
项目咨询电话:科技发展科 29998681、29996674
业务咨询QQ群:22536539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