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0 00:00:00 点击量:2188
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服局:
为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根据《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试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定办法》等文件,我委起草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你们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2014年10月15日前书面反馈我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王锡华,电话:82002417,传真:82002465,邮箱:545449884@qq.com)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