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交流会有关展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3 00:00:00 点击量:205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和外贸稳增长工作部署,深化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交流,全面提高广东开放型经济水平,广东省将于2014年10月31日-11月2日在东莞市举办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交流会(以下简称交流会)。届时,我市将组团参加交流会有关展会,现将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2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二、展会规模
此次交流会除举办经贸和旅游文化合作签约、主体论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宣讲会、物流航运宣传推广活动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开通仪式等重要经贸活动外,另规划5个功能展区,计划安排展位2000个,各展区规划如下:
(一)投资合作平台展示区。
主要展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和经贸合作环境,物流航运发展以及大型央企和省内重点企业“走出去”合作平台,规划展位数500个,分配我市展位30个,主要招展对象为韩国在我省或我市设立的商协会等平台机构以及深圳赴韩国投资的企业。
(二)特色优势产品贸易合作区。
主要展示沿线国家工农业产品、海产品、矿产品以及广东优势产品等,促成贸易合作和终端消费。此外,组委会还开辟家具及家居用品专区,突出展示沿线国家地区和省内知名特色家具和家居用品,规划展位数900个,分配我市展位74个;其中,深圳企业产品展位38个、韩国企业产品展位36个。
(三)旅游文化合作展区。
主要展示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广东、深圳特色旅游产品、文化产品、民俗风情、旅游线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促进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民间交流,规划展位数500个,分配我市展位20个。
(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展示区。
主要推介广东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经贸合作线上与线下互动合作和交易,规划展位数100个,由于该展区展位暂未分配,暂按15-20个展位招展。
此外,展会将邀请参加广交会的东盟、南亚、韩国、中东以及北非等海上丝绸之路沿岸专业买家参展。
三、展品要求及展位情况
我市组织的参展展品将经过严格挑选和检验,力求款式新、质量高。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及携带假冒伪劣产品参展,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场,并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深圳展团标准展位配置:每个展位尺寸(3mX3m),一桌三椅、普通照明、一个220V电源插座、二盏射灯、一块中英文公司楣板、铺设地毯。
四、参展费用
为鼓励更多的名优企业参展,我市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免收参展企业展位费。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收到通知后,填好申请表签章后于9月30日前传真至市经贸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交流会展位申请表
(联系人:欧琼芳、庞晓良,电话:88916863、88916834,传真:83786186)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