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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6 00:00:00 点击量:2308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请参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要求(国科火字[2014]170号,见附件1)。企业登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申报网站:
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二、各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按通知要求打印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PDF文件,与相关附件合并,装订成册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印章,于8月22日(星期五)前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综合计划处(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

  联系电话:82107373、82002264。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为准。

  附件:

  1. 国科火字[2014]170号文件2.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

  附件1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4]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充分发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升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现将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及数量1.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申报时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2.请地方科技部门组织本地区在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营利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突出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

  3.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你地区现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2%。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打印生成带条形码的PDF文件,与相关附件一并上报。

  2.申报网站:
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3.请地方科技部门组织初选排序,将报送函、本地区申报企业推荐表及推荐表电子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一份(要求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集中报送。报送函请注明此项工作地方科技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304房,邮编100045。

  联 系 人:

  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王赫然 高金鹏 010-88656258

  软件技术支持:火炬中心技术信息处 尉佳 010-88656303/4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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