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3 00:00:00 点击量:1442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盟博览会)将于2014年9月16日-19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为帮助我市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我市已连续10年组团参加东盟博览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届东盟博览会展出面积约11万平方米,分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国内商品重点展示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农产品和食品、轻工工艺产品等。根据国家商务部及东盟秘书处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深圳与南亚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我市将继续组团参加本届东盟博览会。现将有关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6日-19日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展展品要求
按组委会要求,本届东盟博览会深圳代表团参展展品以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LED等为主,报名参展以生产和销售家用电器及电子消费品类符合展品要求的企业为主。
三、展位情况
深圳代表团标准展位配置:每个展位尺寸(3mX3m),一桌三椅、普通照明、一个220V电源插座、二盏射灯、一块中英文公司楣板、铺设地毯。
四、参展费用
按组委会收费标准,每个标准展位(3mx3m)收取展位费8000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将根据“主打两个市场”有关文件给予50%展位费补贴,参展企业实际缴纳展位费4000元/展位。
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帐 号:7442410182600060416
五、报名办法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收到通知后与承办单位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联系报名参展事宜。
联系人:高小明、陈宇、李玉明、曾浩文、李斯、邱作梅、刘群、欧琼芳、何兰花
电 话:88916959、88916865、88916868、88916861、88916863、88916862、88916866
传 真:83786186-6959、6862、6866、6865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6楼601室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