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验检疫局关于举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2 00:00:00 点击量:1622
各进出口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等相关规定精神,深圳检验检疫局制定印发了《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工作措施》。为更好地加大工作措施的贯彻及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深圳检验检疫局拟联合深圳市检验检疫协会、深圳市进出口商会举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宣讲会,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解读,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地点
深圳检验检疫局国检会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
三、参会人员
国检领导、深圳市进出口企业有关人员(200家企业约300人)。
四、会议议程
1.深圳检验检疫局钟文强副局长主持会议,介绍相关情况;
2.深圳检验检疫局通关处简要介绍总局、省市、深圳局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相关措施;
3.深圳检验检疫局各业务处室对工作措施中所负责内容进行解读;
4.企业问答交流。
会议重要,请各企业尽快在线报名(下方)并派代表出席(名额不限),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小姐、林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83780606、83793192、83793191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
二○一四年七月一日
深圳局印发了《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工作措施》(深检通〔2014〕251号),具体如下:
(一)“降”--降低企业成本
1. 减免检验检疫收费。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2014年全年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免收各类原产地证签证费和工本费,切实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
2. 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收费行为。严防各种假借检验检疫名义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加大对代理报检企业自律制度和代理报检行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检验检疫机构所属单位经营性服务和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
3. 用好用足优惠原产地证政策。以中国-冰岛、中国-瑞士等自贸区政策的实施为契机,加大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讲力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普惠制和区域性原产地证优惠政策,使进出口企业最大限度获得进口国关税减免。
4. 减少重复申报查验。深化落实深圳关检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以“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为内容的“三个一”在深圳口岸扩大试点;积极参与广东电子口岸建设,对接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旅客及口岸服务单位的自动数据采集、电子监管和电子放行,促进口岸通关协作。
(二)“快”--加快通关速度
5. 加快检验检疫大通关改革步伐。建立不予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的负面清单,对于负面清单之外的货物一律实施直通放行。全面推广应用集中审单系统,实施“智能审单、流程定制、自动处理”的分类通关模式。深化无纸化报检、电子签证和通关单电子放行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6. 压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把口岸卫生许可管理权下放到口岸分支机构,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车辆通关模式改革,压缩车辆管理流程。简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出口商品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审批流程。实行动植物检疫许可无纸化审批和核销。探索实施CCC免办证明审批的远程管理模式,打造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绿色通道”。
7. 提升检验检疫监管效能。以水果、冰鲜水产品、冻肉、葡萄酒及服装、大宗货物等进口商品为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的突破口,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探索实施验证放行、预检放行、抽样放行、信用放行等多种快速放行模式,降低抽查检验批次比例和抽批送实验室检测比例,提升通关速度10%以上。
8. 支持保税区高端商品展示交易。积极支持广东深圳国际会展产业加快发展,为大型展会设置专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检验检疫手续,简化入境展品许可审批程序,对运输方式进境参展的货物只需报检,免于检验,免收品质检验费;对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或加贴能效标识的入境展品,可提前办理或者申请免于加贴。
(三)“促”--促进外贸发展
9. 支持质量强省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和质检总局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创造深圳质量打造质量强市合作备忘录》,主动协助地方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联合深圳市贸信委、深圳海关及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推动创建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示范区企业优先采取检验检疫新模式和新政策,促进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10. 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支持深圳总部经济发展,为总部在深圳的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支持特殊监管区域现代物流业、冷冻仓储业、入境设备维修、进口葡萄酒、高端商品展示交易等业务的集聚发展,推动深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
11. 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分析。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题分析和重点质量问题调查分析的力度,定期向地方政府提供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评估报告和统计分析信息,为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和地方政府优化进出口产业结构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
12. 积极促进扩大进口。积极争取国家指定口岸进口资质,促进水果、冻肉、大宗原粮等产品以及国内紧缺的设备、技术产品从深圳口岸进口;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减少进口货物口岸移箱卸货和抽批查验比例,加快进口货物口岸验放速度。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推行直通放行,口岸实施检疫查验,目的地实施检验监管。
(四)“先”--改革先行先试
13. 支持前海等区域先行先试。抓紧《质检总局支持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行先试意见》28条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前海检验检疫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力度,并及时将成果和经验复制推广到保税区域等特殊监管区,逐步形成以前海为主体、辐射特殊监管区的高效、便捷、严密的检验检疫工作机制。
14. 试点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在前海湾保税港区试点进口葡萄酒采信进口商提供的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同批次进口葡萄酒检测报告基础上,积极探索进口矿泉水、进口金属材料等产品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允许检验检疫机构凭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审核放行。
15. 试点新型业务管理模式。对接深圳国际生物谷建设,在全国先行建立“一次审批、分批核销、技术评估、信用管理”的生物制品检疫管理模式,促进深圳生物产业升级发展。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和原产地证签证试点,对电子商务集货、备货进口的商品,试点实施“分类管理、便利进出”“一次申报、分批核销”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对跨境电商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差别化管理,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16. 扶持外贸新兴业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发展,在企业分类管理中设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类型,完善相应评级管理措施,创新监管模式,对相关高评级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在大型商品集散地或特色市场推广“市场采购出口”,实施在通关口岸进行检验检疫。
(五)“优”--优化技术服务
17. 持续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最大限度缩短不同商品的验放周期,公告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时限,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接访、大协调、大改进”活动,局领导定期带队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行个性化服务方式,对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推进检验检疫窗口标准化建设,改善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
18. 降低技术贸易措施不利影响。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公共服务工作,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新要求;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工作,掌握企业影响现状,针对性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帮扶企业提升应对能力;收集企业遭遇不合理技术壁垒,以特别贸易关注议题报送质检总局进行对外磋商,维护出口企业利益。
19. 推进企业信用管理的深入运用。结合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推荐信用优秀企业参评全国AA级信用,全面推进在进出口商品查验工作中的信用管理差别化监管措施,并继续加大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力度。
20. 提升技术服务平台能力。以“深圳市生化分析与检测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依托,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公共测试、研发诊断、仪器设施共享、实验资源条件保障等综合服务。重点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加入全球主要国际标准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实现由技术优势向国际先进标准优势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