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文English
  • 网站首页
    • 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网站。
  •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章程
    • SMT专委会
    • 机动车零配件专委会
    • 邮轮游艇专委会
    • 循环再利用专业委员会
    • 深圳市汽车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 协会概念
    • 服务范围
    • 组成成员
    • 会费标准
    • 申请入会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近期活动
    • 近期新闻
  • 活动图片
  • 刊物介绍
    • 协会简讯
    • 简讯
    • 机专简讯
    • 邮轮简讯
    • 快报
  • 政府政策
    • 商务部
    • 海关
    • 外管
    • 商检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税务
    • 财政
    • 机动车零配件
    • 产业信息
    • 邮轮游艇
  • 协会之窗
    • 政府之窗
    • 会员之窗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留言列表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搜索
每周一帖:昆明招商会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近期活动
  • 近期新闻
更多>>

通知公告

  • [01-29]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战略性…
  • [01-29]关于举办2016年航天航空、…
  • [01-08]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电…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南山…
  • [01-07]关于开展单位信息完善确认工作…
  • [01-07]关于征集2016年科技计划备…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市…
  • [11-18]关于做好加工贸易企业身份认证…
更多>>

协会会刊

  • [2013-01-23]深圳市加工贸易发展的历程…
  • [2013-01-15]深圳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专题
  • [2012-12-05]加贸协会2012年工作总结
  • [2012-06-08]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成…
  • [2012-06-08]深圳加工贸易现状和发展趋势
  • [2012-03-22]许勤市长在全市促进经贸稳…
  • [2012-03-15]广东省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
  • [2011-11-22]2011年第拾期简讯
  • [2011-10-19]2011年第玖期简讯
  • [2011-09-08]2011年第捌期简讯
首页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6 00:00:00 点击量:13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提振外贸企业信心,降低经营成本,我部决定停止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重点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为出口企业办理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时不再收取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在7月1日前,将本通知内容进行公示。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清理工本费收入并上缴财政;开展已使用和未使用专用收费收据的登记保管工作;我部将按规定,集中组织对收费收据的登记、销毁,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四、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有关执行情况报我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10-84181554 010-84095112

  传    真:010-84095113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9日
分享到:
网站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宗旨 | 协会动态 | 政府政策 | 服务范围 | 会费标准
深圳市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石厦北六街2号天健阳光华苑B栋2E 
电话:(0755)82966797/(0755)82966719 传真:(0755)82966720/(0755)82966721
电子邮件:oemchina@163.com
版权所有: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粤ICP备120726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