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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宝安区企业参加第十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00:00:00 点击量:1467
宝安区各相关企业:

  第十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喀交会)将于2014年7月27日-7月31日在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按照深圳市政府的安排,我市将组团参加本届喀交会,并在展馆A厅和B厅分别设立深圳形象展区和商品展销区。因展位有限,全市统筹安排,请有意参展的企业从速报名,我局将按报名时间优先安排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届中国新疆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展会时间:2014年7月27日—7月31日,会期5天

  展会地点: 新疆喀什国际会展中心一楼

  三、参展对象

  注册地在我区的以家用电器、消费电子商品、日用消费品、珠宝、钟表、纺织服装行业为主等具有自主品牌的生产型企业。区六类百强企业、区成长计划工程企业、区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品牌企业优先安排展位。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登陆宝安区经济促进局网站下载《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1)《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2)《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人员汇总表》(附件3),详细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4年7月2日前发至我局会展办电子邮箱(
jcjhzb@126.com)。发信主题请注明“XX公司喀交会报名”。

  五、参展费用

  宝安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展会,为降低我区企业参展成本,对每家参展企业展位费、3立方空间的产品往返运输费、每家企业2名工作人员食宿及往返机票费给予全额补贴。

  注:参展企业代表统一乘坐班机,自行往返的参展人员,机票费用由企业自理。

  六、证件办理

  组委会将统一办理参展人员证件,请报名时就确定下来参展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需同时提交参展人员一寸彩色免冠纯底证件照片(要求:240X320像素、JPG格式,大小限50K以内,不能是生活照),每个展位最多可办理三个参展证。

  七、展品运输

  为保证展品安全准时运抵喀什展出,代表团将统一安排企业展品运输。当报名截止后,确认可以参展的企业如需办理展品托运的于7月7日前将《展品运输清单》(附件4)及《展品运输清单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会展办邮箱。参展展品请于7月11日送到以下指定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西丽阳光工业区9栋1楼西座

  联系人:唐美林

  电话:81795159、81795790、18675830611。

  由于此次喀交会展品运输是长途运输,因此贵重物品、易碎物品请自行投保。托运的展品必须包装坚固,展品包装箱的上面和侧面贴上唛头(附件6,可自行用A3纸复印),易碎物品请在箱外用醒目字体标明。

  八、展位配置

  深圳商品展销区每个展位(3米×2.5米)配置一桌两椅、两盏射灯、三面围板、一块中英文楣板、3米地柜(不带锁)、12米层板(1米×0.3米一块的层板12块),企业宣传海报两张,电子电器展位加配220V、500W的插座一个(注:超过500W功率的电器由参展商自行向展馆申报用电,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小姐    徐小姐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23区海关大楼812室

  联系电话:27660127   27660123

  邮   箱:
jcjhzb@126.com

  附件:

  
1、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申请表

  2、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汇总表

  3、第十届喀交会深圳参展企业人员汇总表

  4、第十届喀交会展品运输清单

  5、展品运输清单汇总表

  6、唛头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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