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00:00:00 点击量:1361
各保险公司深圳市分支机构: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4〕155号),2014年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门支出,对商贸服务项目进行支持,其中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涉及到各保险公司深圳市分支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取业务奖励方式,对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或以中小企业为风险方的企业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且单笔保费费率在0.3%-0.2%之间的,按照不超过承保额的0.1%对保险机构给予奖励;单笔保费费率低于0.2%的,按照不超过承保额的0.2%对保险机构给予奖励。
二、采取增量奖励方式,对保费费率不超过0.3%的前述业务,给予保险机构同期业务增长额0.1%的增量奖励。每个保险机构省级分支机构获得的上述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深圳市分支机构于2014年5月9日前向我委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具体申报要求请查询商务部财务司网站(http://cws.mofcom.gov.cn/article/zhongyts/201404/20140400562130.shtml),或咨询我委(流通市场处)。
联系人:向永涛,联系电话:0755-82001049,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民中心C区3138室。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