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6 00:00:00 点击量:1336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详见附件),201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可行性负责二、申报单位应于2014年4月22日前向我委报送一份申报材料,我委将按工信部要求审查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表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编入申报材料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寄送工信部。
三、项目申报单位请另行单独(无需装订入申报材料)向我委提供企业简介(包含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性质、主营业务、企业规模等,约500字)和项目简介(包含项目内容、目标、关键技术、意义等,约500字),并将简介电子版于2014年4月22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zj@szjmxxw.gov.cn(联系人:杨志君,电话:82101942,地址:市民中心C区31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工电子函〔2014〕156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