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00:00:00 点击量:1365
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兰洽会)是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天津市等省市区与甘肃省联合主办,并将于2014年7月份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行(7月6日-9日为投资贸易洽谈期,7月15日-19日为商品贸易展销期)。为扩大内需,支持深圳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促进深圳与中西部地区的经贸往来,我市将继续组织深圳企业参加7月15日-19日兰洽会中的商品贸易展,现将有关组团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14年7月15日—19日;
展出地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1号)。
二、展会规模
本届兰洽会室内展出面积4.4万平方米,设标准展位1200多个;室外展出面积1万平方米。展会设置投资洽谈馆、商品贸易馆及工程机械、新能源装备展区。我市重点参加商品贸易展销。
三、深圳参展展品要求
深圳企业参展展品要求为家用电子产品、家居用品、日用消费品等。
四、展位情况
企业展区设置3米×3米的国际标准展位,每个展位配置三面围板、一桌两椅、普通照明、220V电源插座一个、射灯二盏、纸篓一个、中英文楣牌一块、地毯。
五、展品运输
为保证参展展品能安全、准时运抵兰州市展出,代表团可协助企业将展品集中发运(具体发运时间及运费另行通知)。
六、参展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参展费用收费标准:5000元/展位,为减轻我市参展企业负担,对报名参展企业只收取50%的展位费,补贴后展位费用为2500元/展位。展位费请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帐户名称: 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帐 号: 7442 4101 8260 0060 416
(二)报名办法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详见附件),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浩文、李玉明
电 话:88916866
传 真:83786186-6866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大厦6楼601
特此通知。
附件: 参展申请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