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文English
  • 网站首页
    • 您好!欢迎光临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网站。
  • 关于我们
    • 领导班子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章程
    • SMT专委会
    • 机动车零配件专委会
    • 邮轮游艇专委会
    • 循环再利用专业委员会
    • 深圳市汽车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 协会概念
    • 服务范围
    • 组成成员
    • 会费标准
    • 申请入会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近期活动
    • 近期新闻
  • 活动图片
  • 刊物介绍
    • 协会简讯
    • 简讯
    • 机专简讯
    • 邮轮简讯
    • 快报
  • 政府政策
    • 商务部
    • 海关
    • 外管
    • 商检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税务
    • 财政
    • 机动车零配件
    • 产业信息
    • 邮轮游艇
  • 协会之窗
    • 政府之窗
    • 会员之窗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留言列表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搜索
每周一帖:昆明招商会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近期活动
  • 近期新闻
更多>>

通知公告

  • [01-29]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战略性…
  • [01-29]关于举办2016年航天航空、…
  • [01-08]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电…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南山…
  • [01-07]关于开展单位信息完善确认工作…
  • [01-07]关于征集2016年科技计划备…
  • [01-07]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市…
  • [11-18]关于做好加工贸易企业身份认证…
更多>>

协会会刊

  • [2013-01-23]深圳市加工贸易发展的历程…
  • [2013-01-15]深圳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专题
  • [2012-12-05]加贸协会2012年工作总结
  • [2012-06-08]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成…
  • [2012-06-08]深圳加工贸易现状和发展趋势
  • [2012-03-22]许勤市长在全市促进经贸稳…
  • [2012-03-15]广东省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
  • [2011-11-22]2011年第拾期简讯
  • [2011-10-19]2011年第玖期简讯
  • [2011-09-08]2011年第捌期简讯
首页 >> 协会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宝安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3 00:00:00 点击量:1413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加大企业国内市场开拓力度,按照《〈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府办〔2013〕15号)之《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扶持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我局开展2014年度宝安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该资金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进出口经营权,注册地为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

  (二)从事加工贸易二年以上,以进料加工模式自行生产销售产品的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书面申请。

  (二)申报材料具备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深圳市宝安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扶持申请表》(详见附件);

  2.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概况、市场开拓及内销情况等);

  3. 上一年度及最近月份纳税证明(累计纳税证明);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 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书;

  6. 海关统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2年及2013年度保税进口料件内销货物统计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标准A4纸规格中文书写文件,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分割标识,并且与目录相符。相关证件存复印件验原件,申请材料应注明申请单位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标准

  内销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本年度内销金额超过上年度金额基数的(上年度内销金额不足5000万元的,以5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00万元扶持5万元,单个企业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受理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机关及地点

  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委托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受理,受理地址为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六、联系方式

  加工贸易与进出口管理科:周先生 刘小姐

  联系电话:27849593、27848160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扶持申请表》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4年3月25日
分享到:
网站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结构 | 协会宗旨 | 协会动态 | 政府政策 | 服务范围 | 会费标准
深圳市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石厦北六街2号天健阳光华苑B栋2E 
电话:(0755)82966797/(0755)82966719 传真:(0755)82966720/(0755)82966721
电子邮件:oemchina@163.com
版权所有: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粤ICP备120726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