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00:00:00 点击量:1477
各有关企业:
由国家工信部、浙江省政府主办的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14年6月19日-22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为进一步增进我市APEC中小企业与内地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与全国商贸流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我委将组团参加本届“技展会”,并委托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承办,具体负责此次展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时间、地点及深圳组展规模
展会名称: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展出时间:2014年6月19日-22日
展会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博览中心
深圳组展规模:约360平方米(40个展位)
二、展会概况
(一)展会主题: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体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促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APEC技展会自1996年起至今已举办七届,其中在中国烟台、青岛、福州、成都举办六届,得到了APEC各成员经济体的积极参与和肯定。第七届技展会于2012年6月在中国成都举办,来自20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代表参加了本届盛会。共有1600余家中小企业参展,共设展位1892个,展览面积3.46万平方米。本届“技展会”展览面积达4万平方米。
(二)展览范围:展览规划设1200个标准展位。主要包括电子电器、高端装备、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
(三)交流活动:为了推动亚太地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第八届APEC技展会组委会还将组织评选APEC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奖。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结合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成员体中小企业对接。
三、参展须知
(一)参展申请凡在我市注册属于本次展览范围行业内的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均可报名参展。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见附件,也可从深商网www.sz-gcc.cn“商会通知”处下载电子表格),于4月20日前传真至承办方,承办方将按照企业报名顺序,统一协调安排展位。各企业参会人员名单请于5月30日前报至承办方。
(二)参展费用根据本届“技展会”主办方通知,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3M x3M(含标展基本配置);室内光地600元/人民币/㎡(36㎡起订)。为帮助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市财政将对各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50%的补贴。各参展企业的标准展位将由组织方统一搭建。
各参展企业在展会期间的住宿、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想
电 话:83643424,18665951195
传 真:83641963
地 址: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808室
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等末尽事宜,由承办方另行通知。
附件: 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申请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