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龙岗区第二届“职工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5 00:00:00 点击量:1601
各街道总工会、各街道经科办、各行业工会:
现将《2014年龙岗区第二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做好有关工作。
深圳市龙岗区文明办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2014年2月11日
2014年龙岗区第二届“职工之星”评选
活动方案为充分展现我区广大职工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届 “职工创新之星”、“班组管理之星”、“职工才艺之星”等“职工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星耀龙岗,红动五月”为主题,开展第二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展现我区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汇聚我区广大职工追梦圆梦的正能量,在我区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动员广大职工在本职岗位上,以劳动促进科学发展,以劳动赢得光荣。
二、活动时间
2014年2月——4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区文体旅游局。
(二)协办单位:各街道总工会、各街道经科办、深圳侨报、龙岗新闻网、各行业工会。
四、活动安排
(一)“职工创新之星”评选
1.参评对象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工作的员工(已获评往届职工“创新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评选标准被推荐的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应对本企业在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收益,为推动我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成本,消除浪费或缩短工时、流程改善的事项。
(2)各种材料的节省或建议新材料的使用,能维持产品原有功能且减少成本。
(3)各种设备、工装、夹具的发明和改进。
(4)有关改善员工作业环境,防止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改善或创新成果。
(5)有关保护环境方面的创新成果。
3.申报方法
(1)由区科技创新局、各街道总工会、各街道经科办发动我区企业职工,通过区总工会网站(www.lgzgh.org)下载或截取附件《龙岗区第二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职工创新之星”报名表》申请报名。
(2)由区科技创新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街道经科办,各街道总工会协助经科办开展报名工作,由街道经科办汇总后报送至区科技创新局(地址为: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7楼716室,联系人:邹祖平,联系电话:28948368),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区科技创新局邮箱(vipsz@126.com)。
(3)申报时间为2月17日—2月28日,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创新发明成果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式
(1)由区科技创新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3月21日前评选出10名获奖候选人(包括创新发明成果)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2)由区总工会、区科技创新局根据专家评分评选出10名获奖人进行表彰,并对参与人员择优予以奖励。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工之星”评选活动对于展现职工风采、服务我区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狠抓落实。本次评选活动各项目时间安排紧凑,任务较重,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活动各项目安排,确保评选活动有序、按时完成。
(三)大力宣传。各街道总工会、行业工会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各街道内企业职工特点,广泛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踊跃报名,特别是在我区千人以上规模企业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社区和工业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鼓励引导,形成广大职工踊跃参与“职工之星”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龙岗区第二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职工创新之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