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2013年软件产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0 00:00:00 点击量:1686
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国家《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国统字〔2004〕5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3〕170号)要求,为积极做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和预警,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我市201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软件产业统计年报(以下简称年报)
(一)报送主体在深圳境内注册,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或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认定与未认定的软件企业)。
(二)报送方式2013年统计年报采用网上填写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一起报送。企业登录“深圳软件行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app.ssia.org.cn)填写并打印《软件产业统计年报》。书面材料和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各相关企业请于2014年3月19日前提交《软件产业统计年报》1份(封面需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至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107室)。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100万元的企业可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
(一)报送主体请参考年报报送主体。
(二)报送方式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将于年报后在软协网站公布)需于次月14日前登录“深圳软件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上一月份“软件月报”。其他企业于季度结束后次月14日前(如1-3月份统计报表填报时间为4月14日前,其他季度类推)报送数据。企业在系统填报软件报表时应保存并网上提交,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三、年报申报流程
(一)系统登录用户名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也为组织机构代码,如密码错误或忘记密码,请联系技术支持83462110或15999597409。登录系统后,可先在左栏信息管理中进行企业信息维护,更新与完善企业相关信息。
(二)在左栏报表管理中点击“企业年报-填报”,填写表头信息,年度选择2013年,创建工单。
(三)年报共4页,点击下一步时,系统将自动检查每页错误项,如没有错误项提示,请继续填写下一页报表,填至第三步“企业主要指标”时,“去年同期累计”列为2012年年报数据直接导入,仅作参考,无需填写修改。
(四)报表相关指标说明可下载附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3-2014)作参考,也可在系统报表表头处下载。
(五)4页报表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方“提交”按钮,报表将上传至系统,协会将有1-2天时间审核报表,审核结果可以进入“业务流程查询”查看报表流程环节,当显示为“接收文档”时,即报表审核通过,且可打印报表;或是在“我的待办”显示为报表为“填报(回退)”时,即报表审核不通过,需重新修改提交。
(六)软件产业年报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数据保持一致,当协会同时收到网上报表和纸质材料时,整个年报程序即完成。
四、联系方式
(一)网上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3462110、15999597409
(二)年报和月报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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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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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
郑艺 |
83661275 |
83673164
83554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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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蕾 |
8375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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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道静 |
83468505 |
|
吴嘉利 |
8378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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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
8317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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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昌 |
83673424 |
特此通知。
附件: 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3-201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