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贸信息委关于核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9 00:00:00 点击量:156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核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的通知》要求,为方便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办理海关减免税手续,凡深圳市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有变更的,请填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见附件),并于8月8日前连同企业更名文件(工商注册文件、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一并报送我委技术发展处,由我委统一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