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对报送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0 00:00:00 点击量:1576
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
为规范我市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申报管理,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法规〔2012〕307号)有关要求,我委将对报送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推荐上报。
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委托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组织专家具体实施。联系人:陈海琦,电话:82108676。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