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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7 00:00:00 点击量:18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征集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13〕16号),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市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纸质材料填写要求请参照按科技部《关于征集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的通知》内容。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复印件;(3)能够表明受援国政府需求的协议、照会、信函、邮件等;(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上纸质材料需交一式4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
  三、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3月18日下午5:30,电子版材料请于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
Lvrui@szsti.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材料”。
  四、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中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3-14窗口;五、课题受理联系人:吕睿、李松梅,联系电话:82002191、82107353、82003475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征集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13〕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科技主管部门:

  科技援助工作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和完善科技能力建设,提高对象国科技自生能力,有效发挥科技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是我国对外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援助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拓展了经贸合作的基础与条件,维护和增强了我与各国传统友谊,展示了我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的国际形象。

  与此同时,科技援助工作有利于推动我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国际化进程,构建并完善我与发展中国家技术、人才流动机制,是我科技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要求。现将国家科技援外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发去,请你单位根据指南,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协助项目申报单位做好项目规划及申报材料编制,并择优选取不超过3项,于20D 年3月3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我司。

  附件:
  1.国家科技援外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
  2.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申报书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1月11日

附件1:
  2013年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征集指南为深化我与发展中国家科技与创新合作,构建我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全面、深入的科技伙伴关系,促进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受援国科技能力,同时服务我外交大局及良好国际形象的树立,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拟开展2013年度国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申报项目将通过战略评审、技术评审等程序,择优选取2013年囯家科技援外备选项目,并根据国家科 技援外预算安排立项。现就备选项目征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不限领域,重点支持以下5类合作,鼓励多种合作形式的结合,推动具体目标的实现。
  1.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根据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合作,在受援国共建高水平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联合实验室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和科技术人员的交 流与培养,促进中国适用技术向受援国转移。
  2.共建农业科技园区与受援国企业或相关机构合作,共同在受援国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相关软硬条件,帮助我国农业企业到受援国进行农业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我优良品种和农业适用技术,提高 受援囯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受援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3.联合技术研究与示范与受援国企业或机构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联合开展技术本地化研究,联合制定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与受援国企业或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技术适应示范,带动我适用技术和产品在受援国的应用和推广,同时培养受援国科研人才,提升受援国技术水平。
  4.科技政策与科技园区规划研究围绕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合作,联合开展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制订、科技园区规划及孵化器建设等研究。
  5.构建区域一体化合作网络根据受援国需求,与受援国相关机构一起,共同构建灾害预警、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园建设以及特定技术领域合作网络,促进我与受援国科技资源的互联互通。
  二、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较强国际科技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学校。
  三、项目推荐部门与限额1.项目推荐部门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门。
  2.各项目推荐部门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
  3.每个项目推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的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
  四、项目相关要求1.项目必须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科技合作,实现我与受援国共享技术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建立我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合作网络。
  2.项目围绕受援国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目标明确。需求由受援国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或者由受援国相关机构提出,但项目能够上升成政府间合作。
  3.项目必须把提升受援国科技能力,提高其科技发展水平作为目标之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4.项目前期基础好,项目申报单位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良好合作基础。
  5. 项目合作机制完善,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且在项目完成后能够可持续。鼓励企业作为主体,产学研用联合,与外方机构按市场规则形成利益共同体。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1.申请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2)合作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复印件;(3)能够表明受援国政府需求的协议、照会、信函、邮件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
  2.项目建议书纸版须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
  3.填写材料时,请注意内外有别。如申请材料中有涉密内容,需注明并另纸附上,并在电子版材料中删除。
  4.项目申请书可通过科技部网站(
www.most.gov.cn)、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http://program.most.gov.cn)和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的相应版面下载。
  5.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通过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信封上标注“科技援外备选项目申请”字样。报送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滕洪胜收六、项目评审及立项项目征集结束后,我司将根据《对发展中国家科技援助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的战略评审和技术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及2013年科技援外经费预算确定拟项目立项,以发文形式通知相关推荐单位,组织项目合同签订工作。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七、申报咨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滕洪胜电话:010-68598204传真:010 - 68515808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肖蔚、江南电话:010-58881341、010-58881345传真:010-58881344邮箱:
hzs_yfc@mo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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