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库升级期间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1 00:00:00 点击量:4168
各外贸出口企业、生产型出口企业、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我局的工作安排,我局定于5月底至6月初对退税审核系统进行升级,升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30日至6月10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停止办理一切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外贸企业单证备案除外。
二、5月16日起至6月10日,停止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6月份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日期顺延至6月15日。
四、本次升级主要是针对退税审核系统后台数据库进行升级,不涉及业务规则调整,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包括外贸企业申报系统、生产企业申报系统、小规模出口免税申报系统)及退税率文库不需要进行升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