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海关网站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主报告内容节选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2、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贯彻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具体意见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详见附件1)
《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省外经贸厅等十一个部门关于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的通知》(详见附件2)
《分署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企业搬迁业务海关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3)
《广东分署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手续海关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4)
3、深圳海关具体支持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根据《海关总署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总体规划,为进一步支持深圳市加工贸易的全面健康发展,现就深圳海关促进深圳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1)主动开展政策理论研究,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按照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解放思想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全关保税监管部门开展政策理论大研讨,成立关区保税监管政策理论研讨小组,在前期保税系统理论征文基础上,针对现阶段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等情形进一步深入研究相关政策。配合深圳市近期出台相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贯彻落实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提高自身服务水平。随着国家加工贸易政策陆续调整实施,应成立深圳海关跨部门应对实施组织架构,由主管副关长牵头任组长,办公室、加贸、监管、企管、稽查、风险、技术、缉私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各项业务调整; 加强对外沟通宣传,采取对外公告、宣讲会、网上答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海关各项业务措施;在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同时,结合保税系统岗位练兵工作开展,组织全员学习培训,提高关员各项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承诺办事时限,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保证各项业务平稳运作。
(3)全面实施企业风险式分类管理,完善企业风险担保制度。按照深圳海关业务改革整体思路,在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税加工风险担保制度,特别是针对深圳市加工贸易发展的特点进一步细化我关征收保证金相关条件,简化征收流程和征收方式,明确海关管理类别AA类企业、商务单位担保企业、地方政府重点扶持企业均免于征收相关风险保证金,进一步促进深圳市加工贸易健康发展。
(4)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简化各项业务操作环节。年内深圳市全面推广应用总署电子化手册以及深圳市加工贸易管理信息加贸平台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申报、网上备案、无纸通关、无纸报核”,进一步优化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通关环境。关区内各海关业务现场全面实施保税加工业务主办制,大大简化企业办理备案、报关、核销等各项手续环节,进一步提高办事时限。
(5)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业搬迁,简化企业转型搬迁手续
积极支持深圳市产业政策调整,进一步简化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操作指引、加工贸易企业搬迁操作指引,加工贸易变更商务单位操作指引,在海关各业务现场设立专门窗口负责办理企业各项业务。明确深圳关区内企业转型搬迁等业务原则上按照搬迁前后各项企业享受待遇不变,确保企业转型升级平稳运作。
(6)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提高技术含量,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在做好深圳市比亚迪汽车项目在出口加工区内研发试点改革及福田保税区检测维修业务的基础上,继续总结完善我关相关配套监管意见,并出台具体意见继续扩大应用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支持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发展和进步。
(7)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参与国际化分工,建立民族自主品牌。以全面贯彻实施总署168号令相关规定及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等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为契机,在原深圳海关支持民营企业相关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深圳民营企业参与加工贸易,鼓励相关企业建立自主品牌,合理调整深圳市加工贸易比例结构。
(8)积极做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整合。加快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监管设施的配套完善,充分发挥物流园区的优势,促使其成为深圳乃至华南地区目前货物通关最为便捷的通道之一,为深圳物流支柱产业建立起国际通道;有效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在出口加工区现有保税加工功能基础上,积极争取物流功能的叠加,支持研发、检测业务的开展,促进出口加工区加工制造和现代物流的协调发展;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快申请保税物流中心工作进度,统筹考虑深圳地区保税物流布局状况,深入研究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六项配套措施的细化实施意见、深圳市促进深圳港航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等规划措施,为地方政府做好政策咨询参谋作用。
深圳海关开展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就地转型业务操作指引(详见附件5)
深圳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跨区搬迁业务操作规范(详见附件6)